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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危险性较大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7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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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3-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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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料分类: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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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危险性较大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7p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针对本工程的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
1.基坑支护工程:开挖深度有超过3m(含3m)或开挖深度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2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4.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体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5.脚手架工程: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6.人工挖孔桩工程;
7.预应力工程。
   必须经专家论证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
1.脚手架及模板工程(施工一、二标段):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2及以上
2.人工挖孔桩工程(施工二标段):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3.热力管线迁移或保护(施工二标段):特种作业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