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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挖孔桩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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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1-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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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料分类: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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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挖孔桩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1、上下班必须注意交通安全,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严禁赤脚、光膀子进入现场。
2、严格按照人工挖孔桩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作业;
3、挖孔、起吊、护壁、余渣运输等所使用的一切设备、设施、安全装置、防毒面具工具、配件、材料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在使用前检查,确保使用的安全;
4、每天必须有专人进行有毒气体检测并做好记录,符合要求才可下孔作业;
5、开挖过程必须有专人监视开挖桩孔的施工情况;
6、人工挖孔桩开挖按规定的距离进行跳挖,每挖深500毫米-800毫米必须护壁一次;
7、孔口堆土必须离开孔口1米以上,必须保持孔口周围1m范围内清洁无杂物;
8、第一节护壁要高于孔口250mm,按规定做好孔口的防护设施;
9、孔内作业照明应采用安全矿灯或12伏以下的安全电压照明设备;
10、下孔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由刚性爬梯上落,成孔或作业下班后,必须在孔周围设1.2米高的护栏和盖孔口板,并在护栏上设明显的警示标志,禁止任何人拆除护栏和警示标志;
11、孔内抽水时,作业人员必须上地面后才可进行,抽水后电源必须断开;
12、潜水泵必须配置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的漏电保护器;
13、验收合格方可进行作业,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准作下一道工序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