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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基础、主体工程监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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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1-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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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料分类: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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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基础、主体工程监理细则
基础类型为现浇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地梁。基础地基持力层为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的②-1层,地基承载力为160Kpa。由于地质原因,需局部加深的地基应用C15素混凝土浇筑填平。
主体结构类型为现浇混凝土框架结构,柱截面尺寸有400×600,500×500等数种。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30,框架梁为300×750,300×450。框架柱、梁构造钢筋要求按03G101-1详图施工。
填充墙选用轻质砖,强度级别不小于7.5N/M2。砂浆强度等级M5,墙高超过4M,在墙中部或门窗顶部,加设一道通长的钢筋混凝土梁,当墙长(高)超过5M时墙顶与梁(板)应设拉结筋。墙与框架柱,构造柱用2φ6拉结筋连接。后砌填充墙内,大门洞、窗洞两侧及L、T、十形墙相交处、端墙处或墙长度超过层高2倍时,在墙角、中间部位与端部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
屋面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屋面+高分子卷材防水层和上人屋面铺设地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