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施工监理的任务
施工监理是指监理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国家和当地政府发布的关于工程建设的政策、法令、法规、规范和管理程序,作为建设单位的现场管理者,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进行进度、质量、造价等方面的监督与管理。建设单位的与承包单位之间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联系活动应通过监理单位实施进行。
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关系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监理单位应监督承包单位认真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并维护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
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合同和设计文件要求、施工技术标准,监理工程师可拒绝验收,总监理工程师可拒签支付工程款,并要求承包单位改正、部分暂停施工、调换不称职人员,直至建议建设单位更换承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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