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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综合楼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外墙外保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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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1-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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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料分类: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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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综合楼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外墙外保温工程)
一、质量控制
1、材料控制
①拌制砂浆所用砂含泥量不应大于5%;
②所用灰膏应用3mm×3mm的网过滤,熟化时间不得少于7d,严禁使用脱水硬化的石灰膏;
③拌制砂浆用水应符合要求;
④砌筑用的砖应在砌筑前1~2天浇水湿润,不得随砌随湿润;
⑤砂浆拌制应搅拌均匀,在正常情况下应在3~4小时内用完,高温天气下应在2~3小时内用完;
⑥砌筑用砂浆应按规定每250m³留置一组试块,且每一工班、每台搅拌机不应少于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