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用作模板支架时,其立杆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
(1)支架立杆应竖直设置,2m高度的垂直允许偏差为15mm。
(2)设在支架立杆根部的可调底座,当其伸长长度超过300mm时,应采取可靠措施固定。
(3)每根立杆底部应设置底座或垫板。
(4)脚手架底层步距不应大于2m。
(5)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亦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的纵向扫地杆下方立杆上。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个跨距并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大于500mm。
(6)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可采用搭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对接、搭接应符合下列要求:立杆上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内,同步内隔一根立杆的两个相隔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步距的1/3;搭接长度不宜小于1m,应采用不少于2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杆端的距不应小于100m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