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项目管理,控制分包工程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使生产计划能够圆满完成的同时,使安全计划也能达标。在与分包单位签定合同时必须尊守本规定。
在考察分包单位资质的同时,必须审核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如安全资质不达标,一律不在投标范围之内。
在确定分包单位后,签定工程分包合同时必须先签定安全协议书。把各自的职责、权利明确,同时把本公司的安全目标作为一项条款进行签定。
严禁使用安全资质不合格的单位。如有违反,按公司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造成严重事故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分包合同及安全协议的签定人对合同负责。如有违反本规定,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安全协议附在分包合同后,一式三份,并交一份由安全员保存,以使在安全工作中明确双方职责。
安全协议如有补充或更改必须经双方签定人及专职安全员认同,方可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