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地铁建设工程的环境风险控制管理,规范对环境风险的识别和预防行为,明确职责,实现施工过程中减少对环境影响的目的,制定本办法。
二、环境风险分级
1. 分级原则
环境风险根据工程特点和周边环境特点,分为特、一、二、三级,分级原则如下:
(1)特级环境风险
深基坑紧邻居民住宅楼、城市标志性建筑、历史文物建筑、铁路;盾构下穿既有轨道线路(含铁路)、居民住宅楼、标志性建筑、历史文物建筑的工程。
(2)一级环境风险
深基坑紧邻城市重要建(构)筑物、河流、湖泊;盾构下穿既有重要建(构)筑物、重要市政管线及河流湖泊的工程。
(3)二级环境风险
深基坑紧邻城市一般建(构)筑物;盾构下穿既有一般建(构)筑物。
(4)三级环境风险源
深基坑紧邻城市道路、一般市政管线;盾构下穿城市道路、一般市政管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