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接地规范内容如下:

  1. 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构架等主要金属物和防侧击雷的门窗、栏杆以及屋面的金属物体必须接地焊接。
  2. 防雷接地体应采取焊接方法:使用金属管作接地体时应在其串接部位焊接角形金属跨接线;钢筋与钢筋交叉要用一条短圆钢进行跨接焊接,焊接长度不小于圆钢直径的6倍,圆钢同扁钢的焊接必须进行三面焊接;焊接处焊缝应饱满,要有足够的机械强度,不得有灰渣,咬肉裂纹虚焊气孔等缺陷,焊接处的药皮应敲净。接地体采取搭焊接时。其搭接长度必须符合以下要求:扁钢为其宽的2倍以上;(三个棱边焊接);圆钢为其直径的6倍以上;(双面焊接);圆钢和扁钢连接,其长度为圆钢直径的6倍。(三面焊接)。
  3. 人工接地体应采用圆钢、扁钢、角钢、钢管等金属材料,必须符合以下要求:圆钢直径不小于10mm;扁钢截面不小于100平方毫米,厚度不小于4毫米;角钢厚度不小于4毫米;钢管壁厚不小于3.5毫米。
  4. 利用建筑物钢筋做防雷引下线时:上部与接闪器焊接,下部与基础防雷地线焊接,不能绑接;下部在室外地坪下0.8~1m处焊一根直径12mm或-40×4镀锌导体伸向室外墙边的距离不小于1m,以备室外人工接地体使用(按图纸设计确定);下部在室外地坪上不低于0.3m处焊接一接地体连接板,供防雷接地电阻测量和以备室外防跨步电压工程用(按图纸设计确定);接地电阻值应小于设计要求,当利用柱基作接地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埋没人工接地体;建筑物钢筋柱内,钢筋直径16mm以上的可用二根作为一组引下线,钢筋直径10mm以上的应用四根为一组作引下线。具体做法按设计要求;防雷专用的引下线暗敷时,引下线扁钢截面不得小于25×4mm圆钢直径不得小于12mm,引下线必须在距地面1.5~1.8m处做断接卡子(一条引下线除外)断接线卡子所用镀锌螺栓的直径不得小于10mm,并需加镀锌弹簧垫圈,并安装一个有标识的接地电阻检测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