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场馆照明设计及检测标准规范内容:

  1. 照明设计要求:

1.1 根据使用功能和电视转播要求进行照明设计,并应按表3.0.1进行使用功能分级。

1.2 体育场馆照明应满足运动员、裁判员、观众及其他各类人员的使用要求。有电视转播时应满足电视转播的照明要求。

1.3 体育场馆照明应采用符合环保要求的照明设备,并应满足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1. 照明光源和灯具:

2.1 体育场馆照明光源应采用高强度气体放电灯或其他高效光源,并应具有高光效、长寿命、低色温和良好的显色性。

2.2 体育场馆照明灯具应采用高效、高强度和耐用的灯具,并应符合安全、节能和环保要求。

  1. 照明布置:

3.1 体育场馆照明应按比赛场地、观众席和辅助用房等不同区域进行布置,并应满足比赛和观众席照明的使用要求。

3.2 比赛场地照明应符合表3.0.2的规定。

3.3 观众席照明应符合表3.0.3的规定。

3.4 辅助用房照明应符合表3.0.4的规定。

  1. 照明节能:

4.1 体育场馆照明设计应考虑节能措施,并应符合国家有关节能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4.2 体育场馆照明应采用高效节能的照明设备,并应合理设计灯具的布置方式和数量。

4.3 体育场馆照明应合理设计照度值和照度均匀度,并应根据不同区域的使用要求选择合适的照度值和照度均匀度。

  1. 照明检测:

5.1 体育场馆照明检测应符合表3.0.5的规定。

5.2 体育场馆照明检测应采用合适的检测仪器和设备,并应按照规定的检测方法和检测点进行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