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铁路局印发了《铁路建设工程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淘汰目录(第一批)》(以下简称《淘汰目录》),自 2026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该目录的发布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升铁路工程建设本质安全水平,以淘汰落后产能、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作为基本遵循和出发点,聚焦安全生产,坚持科学分类淘汰。 《淘汰目录》拟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材料总计 45 项,其中禁止类 39 项、限制类 6 项。按专业分为通用、桥梁、隧道、轨道、四电、站房等 6 类。 通用专业共 10 项,其中禁止 7 项,包括工艺 2 项(如部分简易的现场制作工艺)、设备 4 项(某些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老旧设备)、材料 1 项(特定的存在安全隐患的材料);限制 3 项,涵盖工艺 2 项(特定条件下有风险的工艺)、设备 1 项(需在限定场景使用的设备)。 桥梁专业共 6 项,禁止 5 项,含工艺 3 项(例如一些传统且危险系数高的施工工艺)、设备 2 项(陈旧且安全保障不足的设备);限制 1 项工艺,该工艺在特定环境下可能引发安全问题。 隧道专业共 5 项,禁止 4 项工艺,这些工艺在实践中易引发安全事故;限制 1 项工艺,其使用场景受到严格限制以保障安全。 轨道专业共 4 项,全部为禁止项,包括工艺 1 项和设备 3 项,主要是由于这些工艺和设备无法满足当下安全生产要求。 四电专业共 12 项,均为禁止项,涉及设备 11 项、材料 1 项,多因技术落后、存在安全漏洞而被淘汰。 站房专业共 8 项,禁止 7 项,有设备 4 项、材料 3 项;限制 1 项设备,因其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危及生产安全。 《淘汰目录》将与事故相关且易造成人员伤害、甚至群死群伤的工艺、设备和材料予以淘汰,对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正面导向,有利于提升铁路建设工程本质安全水平。在制定过程中充分征求了各方意见,设置了政策过渡期,相关淘汰工艺、设备和材料市场占有率低,且有成熟替代项。自《淘汰目录》施行之日起,各铁路建设工程参建单位在铁路工程建设领域,严禁使用本《淘汰目录》所列禁止类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严格在限制条件和范围内使用本《淘汰目录》所列限制类施工工艺和设备。 点击查看: 关于发布《铁路建设工程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淘汰目录(第一批)》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