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暗标盲评”有关规则的通知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强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的评标公正性,按照《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依法必须招标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暗标盲评”工作方案〉的通知》(成发改法规〔2025〕43号)的有关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详见附件1、2),结合我市实际,对《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招标文件(2021版)》进行了修改补充(见附件3),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招标人在编写招标文件时,除应符合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外,还应满足“暗标盲评”相关规定: 1.招标文件应明确要求投标文件包含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其中技术文件是指施工组织设计、勘察大纲、设计方案、监理大纲等。 2.招标文件应要求投标文件注明商务文件为“明标”,技术文件为“暗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分开制作;“暗标”统一技术文件格式和规范,不得出现与投标人相关的词句、语言或任何标识、暗示,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 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3.招标文件应明确投标文件未按“暗标盲评”要求制作的相关处理情形。对技术文件未按“暗标”要求编制的,应明确评审规则。 4.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的招标公告中,应当有关于采用“暗标盲评”评审的告知内容 。 5.暗标部分评分点设置可参考招标文件编制模板示例,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增减。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除应符合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外,还应满足“暗标盲评”相关规定: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将“明标” 商务文件(资格部分)、商务文件(除资格部分外的明标部分)、报价文件和“暗标”技术文件分开编制,对应各个评分要点进行响应。 2.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文件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进行编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技术文件应统一格式和规范,不得出现与投标人相关的词句、语言或任何标识、暗示,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1)暗标部分应当以能够隐去投标人的可识别身份信息为 原则:投标人不得在暗标中出现投标单位名称、地址、徽标、特有工法、专利、企业文化(宗旨、愿景等)人员名称及能判断出该投标人的内容等任何标识或暗示该投标人信息的标记,不得出现彩色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插图等);暗标部分中不得明示的内容可以“******”(六个*)代替。 (2)字体及排版要求:采用A4幅面白底,纸张方向纵向,页边距:上2.5cm,下2.0cm,左2.0cm,右2.0cm;不得出现底纹、水印、页码、页眉、页脚;段落对齐方式为左对齐,左右缩进为0字符,文字方向为从左到右,首行缩进2字符,段前段后为0;字体全部采用宋体四号,黑色,1.5倍行距,不得出现空行;字符间距为标准,字符位置为标准,字符缩放为100%; 字形为常规,不得使用加粗、斜体、下划线、加框、着重号等;不得使用任何文字效果;文中不得出现特殊符号。 (3)图、表中的字体、段落等与上述要求相同,但是段落对齐方式为居中,特殊格式(首行缩进)为无。 (4)暗标部分封面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填写,封底不可加入任何标识。每部分当中:一级标题格式:例如“第2章技术方案”。二级标题格式:例如“2.1关键技术路线”。三级标题格式:例如“2.1.1 关键技术路线剖析”,以此类推。标题中空格为1个英文半角空格。 (5)“明标” 商务文件(资格部分)中出现过的任何图、表、品牌规格型号等内容,不得在暗标中重复出现。 (7)暗标部分投标文件文本格式应为.doc或.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