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程概况
K47+040-K56+100路线全长为9060米,共有挖方量为524968 m3,其中土方量141890 m3,石方量383078 m3:
三、施工准备工作
1、施工控制点已布设。
2、原材料试验工作已完成。
3、施工人员及机械设备已到场。
四、施工内容及施工进度计划
为确保工程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根据年度计划节点要求我部计划于2010年03月15日开始该项工程施工,并于2011年09月30日完工。
五、施工方案及工艺要求
定位放线→布置挖方便道及弃土位置→机械开挖→防护和排水
(一)、施工放样
施工前应对换填等进行坐标及标高计算,经复核无误后方可到现场进行施工放样,放样后应撒白灰做出标记,测出地面高程。然后将开挖各设计边线控制点引致四周固定,随即进行场地清理,场地清理完成后,再用全站仪进行开挖边线的施工放样并打木桩作标记。并把测量成果书面上报监理工程师验收。
(二)、土质挖方施工
①、可作为路基填料的土方,应按分类开挖分类使用。非适用材料应按设计要求或作为弃方处理。
②、土方开挖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得乱挖超挖,严禁掏底开挖。
③、开挖过程中,应采取措施保证边坡稳定。开挖至边坡前,应预留一定宽度,预留的宽度应保证刷坡过程中设计边坡线外的土层不受到扰动。
④、路基开挖中,基于实际情况,如需修改设计边坡坡度、截水沟和边沟的位置及尺寸时,应及时按规定报批。边坡上稳定的孤石应保留。
⑤、开挖至零填、路堑路床部分后,应尽快进行路床施工,如不能及时进行,宜在设计路床顶标高以上预留至少30cm厚德保护层。
⑥、应采取临时排水措施,确保施工作业面不积水。
⑦、挖方路基路床顶面终止标高,应考虑因压实而产生的下沉量,其值通过试验确定。
⑧、挖方路基施工遇到地下水时,应采取排导措施,不得随意堵塞泉眼。开挖时应根据地面坡度、开挖断面、纵向长度及出土方向等因素,结合土方调配,选用安全、经济的开挖方案。
(三)、石质挖方施工
①、石方开挖应根据岩石的类别、风化程度、岩层产状、岩体断裂构造、施工环境等因素确定开挖方案。
②、深挖路基施工,应逐级开挖,逐级按设计要求进行防护。
③、石方开挖严禁采用峒室爆破,近边坡部分宜采用光面爆破或预裂爆破。
④、爆破法开挖石方,应先查明空中缆线、地下管线的位置,开挖边界线外可能受爆破影响的建筑物结构类型、居民居住情况等,然后制订详细的爆破技术安全方案。
⑤、挖方边坡应从开挖面往下分段整修,每下挖2~3m,宜对新开挖边坡刷坡,同时清除危石及松动石块。
⑥、石质挖方不得超挖,边坡上不得有松石,危石。
⑦、路床欠挖部分必须凿除。超挖部分应采用无机结合料稳定碎石或级配碎石填平碾压密实,严禁采用细粒土找平。
⑧、石质路床底面有地下水时,可设置渗沟进行排导,渗沟宽度不宜小于10cm,横坡不宜小于0.6%,渗沟应用坚硬碎石回填。
⑨、石质路床的边沟与路床同步施工。
(四)、注意事项
每次爆破前将开口线放出,确认红线位置及岩性;开挖后,对于脆性较大节理复杂的岩石,先用机械扰动,将其较松动和放炮后的石料除去,先形成作业平台,再上人工,打眼时也必须以此考虑进行布设。原则上必须从上沿坡度方向对山体进行爆破,避免安全隐患。当挖方高度>10m时,8m处设一2米宽平台;当挖方边坡高度>18m时,每8m设一级边坡平台,R=3m,T=0.75m圆弧过渡,放线后人工进行圆弧修整。
边坡坡率及平台数应参照C册挖方路基防护工程数量表。若遇与设计不符合处及时上报。对于影响开挖的各类电力设备及时迁移,对于强风化岩及粒径大于20cm的石料严禁填筑路基。应确认红线位置和避免超挖,超挖部分必须用浆砌片石回填。配备1~2台钩机往下拨料,注意现场作业和周边人员的安全,并设立警示牌。每次放炮前应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特别必须考虑爆破时飞石的安全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