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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人工挖孔桩施工安全措施10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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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3-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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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料分类:路桥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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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人工挖孔桩施工安全措施10p
   1、挖孔灌注桩,宜在无水或少水的密实土层或岩层中施工。挖孔较深或有渗水时,应采取孔壁支护及排水、降水等措施,严防坍孔。土层无论地质松紧、初风化,泥岩均需按规定设置孔壁支护。
   2、人工挖孔,孔深不宜大于15m,如果桩长大于15m且必须采用人工挖孔时,应加强机械通风和安全措施,确保安全。
   3、挖孔施工应根据地质和水文情况因地制宜选择合适的孔壁支护方案,支护方案需经过计算后实施。
   4、人工挖孔,对孔壁的稳定及吊具设备等,应经常检查。孔顶出土机具应有专人管理,并设置高出地面的围挡,井口围挡应高出地面20~30cm;孔口不得堆集土渣及沉重机具;作业人员的上下,应设常备的梯子;夜间作业应悬挂示警红灯;挖孔暂停时,孔口应设置罩盖及标志。
   5、孔内挖土人员的头顶部位应设置护盖。取土吊斗升降时,挖土人员应在护盖下面工作。相邻两孔中,一孔进行浇注混凝土时,另一孔的挖孔人员应停止作业,并撤出井孔。
   6、人孔挖孔,除应经常检查孔内的气体情况外,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1)挖孔人员下孔作业前,应先用鼓风机将孔内空气排出更换;
   (2)二氧化碳含量超过0.3%时,应采取通风措施。对含量虽不超过规定,但作业人员有呼吸不适感觉时,应采取通风或换班作业等措施;
   (3)空气污染超过现行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GBHZ-1-82)规定空气污染三级标准浓度值时,如没有安全可靠的措施不得采取人工挖孔作业。
   (4)人工挖孔深度超过10m时,应采用机械通风。当使用风镐凿岩时,应加大送风量,吹排凿岩产生的石粉。
   (5)挖孔桩孔内岩石需要爆破时,应采取浅眼爆破法,严格控制炸药用量,并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中的相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