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测量方案
1、建筑物定位、放线:
(1)我公司进场后,将由专业测量工程师会同监理、甲方及桩基单位的测量人员进行轴线的移交和校验工作。
(2)根据本工程平面特征和工期特点,依据测绘院或甲方提供的规划红线和轴线控制坐标点,用NTS-325全站仪进行施工控制网的布设,并计算出合格控制点的坐标,由监理、甲方等有关部门复核认可,统一编号,并妥善保护。
2、轴线控制:
(1)基础承台:轴线引测采用外控法利用已布置好的施工控制网为依据,架设苏光J2经纬仪,将控制轴线投测到基础砼垫层上并进行校核,准确无误后,再将此控制线引测到基础外面不易损坏处,作为以后向上引测的基准控制线。需注意每次轴线投测时必须对现场内的轴线控制点进行复核,校正后方可实施。
(2)上部分结构:轴线的引测采用外控法,可用≥1.0kg的线锤垂吊,并用经纬仪校核,准确无误后在楼层面上放出控制轴线,再有控制轴线放出柱、墙基准轴线。
3、高程控制:
(1)根据甲方提供的原始高程基准,由测量员用水准仪,在本项目施工区域内引测3~4点,作为现场施工的临时水准点,各点应统一编号并作好各点第一次引测数据记录,申报监理复核认可,作为以后高程引测的基准,并不定时的进行复核、校正。临时水准点宜设置在不受施工影响的地方,并应妥善的保护起来。
(2)将临时水准点再转化成建筑物的点,投测到建筑物的龙门板上,待建筑物出±0.000以后,即将该点标在建筑物上,作为以后建筑物的永久基准点。
4、沉降观测控制
(1)为真实地反映建筑工程在施工期间沉降的实际情况,预防或减少由于地基变形引起建筑结构损坏和影响使用,根据规范必须设置沉降观测点,进行定期观测。
(2)沉降观测点设置数量与位置
a.基础阶段沉降观察点设置,沿外围基础承台及独立承台按设计图纸布置,用红漆作标记。并测好初如值。
b.基础承台施工完毕后即进行首次沉降观测。
c.根据今后详细的结构设计说明,相应的设计图纸及本工程条件,在基础回填土前将沉降观测点移至底框架柱或外墙上相对标高-0.200处。(以施工图为准)
(3)观察数据的建立:
a.沉降点布设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若设计无要求,则按规范进行布设,进行沉降观测时应用一级精密水准仪,定层、定人、定线路、定仪器进行观测。
b.基础混凝土浇捣好后即按要求测量第一次沉降量。
c.出±0.00线后即根据预先确定的沉降观测点位置设好测点,并测好上部结构的初始值。
d.在结构阶段每层均应观测一次,装饰阶段一个月观测一次,竣工验收必须观测一次。
e.竣工后第一年内每2~3个月观测一次以后每4~6个月观测一次,直至连续两次半年沉降小于设计规定允许降量为止。
f.每次观测均必须有监理在场进行旁站或复测把每次测得沉降数据均应按要求制表汇总,送交监理工程师审阅签字,发现沉降有实变应立即通报有关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