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砖混结构,外砖内模,外板内模的构造柱、圈梁、板缝等混凝土浇筑工艺。
2、施工准备
2.1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水泥:用32.5~42.5号矿渣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
2.1.2砂:用粗砂或中砂,当混凝土为C30以下时,含泥量不大于5%。
2.1.3石子:构造柱、圈梁用粒径:0.5~3.2cm卵石或碎石;板缝用粗径0.5~1.2cm细石,当混凝土为C30以下时,含泥量不大于2%。
2.1.4水:用不含杂质的洁净水。
2.1.5外加剂:根据要求选用早强剂、减水剂等,掺入量由试验室确定。
2.2作业条件:
2.2.1混凝土配合比经试验室确定,配合比通知单与现场使用材料相符。
2.2.2模板牢固、稳定、标高、尺寸等符合设计要求,模板缝隙超过规定时,要堵塞严密,并办完预检手续。
2.2.3钢筋办完隐检手续。
2.2.4构造柱、圈梁接槎处的松散混凝土和砂浆应剔除,模板内杂物要清理干净。
2.2.5常温时,混凝土浇筑前,砖墙、木模应提前适量浇水湿润,但不得有积水。
3、操作工艺
3.1工艺流程:
作业准备→混凝土搅拌→混凝土运输→混凝土浇筑、振捣→混凝土养护。
3.2混凝土搅拌:
3.2.1根据测定的砂、石含水率,调整配合比中的用水量,雨天应增加测定次数。
3.2.2根据搅拌机每盘各种材料用量及车皮重量,分别固定好水泥(散装)、砂、石各个磅秤的标量。磅秤应定期检验、维护,以保证计量的准确。计量精度:水泥及掺合料为±2%,骨料为±3%,水、外加剂为±2%。搅拌机棚应设置混凝土配合比标牌。
3.2.3正式搅拌前搅拌机先空车试运转,正常后方可正式装料搅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