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据制度学派交易成本理论,在对企业、长期合约和简单的匿名市场合约三种资源配置方式适用范围探讨基础上,指出招投标机制,作为简单的匿名市场合约的一种常见方式,其零和博弈的理念,与现在利益相关者理论所倡导的合作共赢理念相背离,其适用范围为关系资产专用性不强,或交易频率较低的交易,如工程项目建设和工程物资的采购等。
[关键词]招投标;资源配置方式;适用范围
一、资源配置的方式的性质及选择依据
由于信息不对称,市场上交易行为是有成本的,即交易成本。交易成本主要来自于三个方面:信息搜寻费用,企业在市场中寻找潜在交易对手的费用;谈判费用,企业与交易对手讨价还价、逐步寻求均衡价格的费用;监督费用,交易双方出于防止事后机会主义的动机而实施必要的监督管理所产生的费用。三种方式性质不同,其适用的范围也不相同,应当根据其性质进行选择。
1.资源配置方式的性质。(1)企业的性质。1937年科斯在《企业的性质》中指出:企业和市场是资源配置的两种机制,市场经济中企业的原因在于有些交易在企业内部进行比通过市场所花费的成本要低,企业最显著的特征就是用企业内部的组织协调取代市场上价格机制对生产要素的调节,即对价格机制的替代。(2)长期合约。威廉姆森等制度经济学家发展了科斯企业理论,认为企业与市场之间并非存在着绝对的界限,即非此即彼,在它们之间存在着一种长期合约,即供应链联盟,同样也是资源配置的一种方式。随着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出现,企业的目的从原来股东价值最大化,转变为实现利益相关者价值最大化。(3)简单的匿名市场合约。简单的匿名市场合约,是市场经济中最基本的资源配置方式,其理论依据是市场经济是竞争性经济,市场通过价值规律与供求规律,将有限的资源调配给效率高的企业,实现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在整个资源配置过程中,竞争发挥着重要作用。
2.资源配置方式选择的依据。保罗・L・乔斯克(1987)指出,设计和选择资源配置的治理结构必须理解和区分特定买方和卖方关系的经济重点,和关系专用投资、未来需求和成本实现的不确定性以及因签订与监督执行涵盖所有或有索取权合约的成本所导致的合约不完全性。当投资更加专用于买方和卖方关系时,交易成本最小化的制度选择将从简单的匿名(现货)市场合约(古典合同法)转移到较为复杂的包含保护条款的长期合约安排(新古典合同法),最终变为内部组织。
二、三种资源配置方式适用的范围
1.企业(纵向一体化)的适用范围。威廉姆森提出了描述交易性质的三个维度:第一个也是最重要的一个维度是交易所涉及的资产专用性;第二个维度是交易所涉及的不确定性;第三个维度是交易发生的频率。一种治理结构的确立和运转是有成本的,这些成本在多大程度上能被所带来的收益抵消,取决于在这种治理结构中所发生的交易频率。多次发生的交易,较之于一次发生的交易,更容易使治理结构的成本抵消。并据此从节约交易成本的角度,解释并确定了各种经济组织(主要指企业和市场)的性质和存在理由及其边界或作用范围。他认为企业纵向一体化是连续生产过程之间不完全合约所导致,当交易中包含一种关系的专用性投资,合约不可能完全时,则事先的竞争将被事后的垄断或买方独家垄断所取代,从而导致将专用性资产的准租金攫为已有的机会主义。由于存在这种机会主义,在一定意义上使合约双方相关的专用性投资不能达到最优,并使合约的谈判和执行变得更加困难,因而增加了市场交易成本。当关系的专用性资产重要时,用企业纵向一体化代替传统市场去处理纵向关系的交易时,由于机会主义受到权威(企业家)的监督,使相应的市场交易成本大大降低。
2.长期合约(供应链联盟)的适用范围。威廉姆森主要从节约交易成本的角度,解释和确定了市场和企业的性质和存在的理由及其边界或作用范围。随着经济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经济学家认为,企业与市场之间并非存在绝对明显的界限,在企业与市场之间还存在着一种网络组织(在此姑且称之为供应链联盟)。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在经济全球化、信息化和科技创新大潮的推动下,社会分工在深度和广度上发生了巨大变化,国内贸易和国际贸易迅速增长,国际直接投资活动日益活跃,企业间竞争加剧,企业间合作也日益频繁。如作为当今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的主途径――技术创新,也呈现出技术过程各环节并行化,创新资源集成化,行为主体协同化和技术、组织制度与组织文化创造性整合等趋势。在此背景下,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了“横向一体化”的发展模式,即企业保留和发展企业核心业务,将非核心业务通过外包等方式进行剥离,从而形成横向上的企业竞争优势,需要建立一条以共同利益为目标,从供应商到制造商再到分销商的涵盖所有产业链环节企业的供应链联盟。不难看出,供应链联盟作为介入市场和企业之间的一种资源配置方式,主要适用于关系的资产专用性程度不十分重要,而且交易十分频繁的交易。
3.简单的匿名市场合约的适用范围。简单的匿名市场合约适用的范围就是上述两种方式适用范围之外的领域,即关系的资产专用性程度较低,或交易频率较低的交易。
三、招投标的性质及适用范围
招投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集经济、技术、贸易、金融、信息和法律为一体的、有组织的规范化交易方式,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是竞争机制的一种手段。招投标包括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和中标等五个过程,其目的是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的基础上,通过供应商间的平等竞争和采取系统的、综合评价标准,消除和减少在采购中“不道德行为”和“内部人控制”等现象,净化市场环境,从而达到降低采购成本的目的。从根本上讲,招投标是简单的匿名市场合约的一种常见形式,是站在买方角度,意欲通过供应商之间的竞争,从而达到购买方在与供应商博弈中取胜,降低购买成本的目的。在一定程度上讲,招投标机制是以零和博弈为依据,与利益相关者理论所提倡的“合作共赢”相背离,而且交易的不确定性较高,合约的不完全性程度较高,执行和监督成本较高,产生机会主义可能性较大。如果对于交易频率频繁的交易,采用招投标方式,虽然可以降低企业采购成本,但从整个社会角度看,整个交易成本可能增高,不利于实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因此,招投标方式仅适用于交易频率低的交易,如工程建设及其工程物资采购等。
四、结论
从上述分析中可以看出,当交易关系的资产专用性重要,交易频率较为频繁时,采用企业(纵向一体化)方式可以消除或减少机会主义发生,从而大大降低交易成本:当交易关系的资产专用性较重要,而且交易频率频繁时,采用网络组织(供应链联盟)形式,通过信息共享和知识转移,可大大促进共同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实现利益相关者价值最大化。随着IT技术迅速发展和互联网进入企业和千家万户,信息量呈几何级数倍增,真正实现了“足不出户便知天下”:电子商务迅猛发展,也使交易手段和方式发生了根本的改变,企业直接从供应商网站购买已经成为趋势,B2B交易不仅在于降低了交易成本,而且改变了传统的交易流程,缩短了交易时间,企业内部价值链扩展到连接企业的供应商和客户网络。企业通过供应商、分销商的信息共享,实现实时主动的生产计划,大大缩短了从接受订单、原材料采购到发货的周期,减少中间环节,达到企业的零库存,降低生产消耗。网络组织(供应链联盟)在资源配置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其适应范围呈扩大趋势。招投标交易方式作为市场机制的一部分,与企业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目标,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背离,随着信息化技术发展,其在企业中的适用范围呈缩小趋势。但我们必须看到,在交易频率较低的领域,如企业工程建设及其工程物资领域,应其标的价值较高,以及信息化所带来的搜寻成本降低等因素,使用招投标方式,可以大大降低企业采购成本。
参考文献
[1]易小佳.廖进中.我国汽车产业市场集中度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J].科技与产业,2007(3)
[2]苏东水.产业经济学(第二版)[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12)
[3]崔晓璇.林 海.国内企业建立供应链联盟研究[J].价值工程,2007(12)
[4][美]奥利弗・E・威廉姆森,西德尼・G・温特,企业的性质,起源、演变和发展(中译本)[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2)
[关键词]招投标;资源配置方式;适用范围
一、资源配置的方式的性质及选择依据
由于信息不对称,市场上交易行为是有成本的,即交易成本。交易成本主要来自于三个方面:信息搜寻费用,企业在市场中寻找潜在交易对手的费用;谈判费用,企业与交易对手讨价还价、逐步寻求均衡价格的费用;监督费用,交易双方出于防止事后机会主义的动机而实施必要的监督管理所产生的费用。三种方式性质不同,其适用的范围也不相同,应当根据其性质进行选择。
1.资源配置方式的性质。(1)企业的性质。1937年科斯在《企业的性质》中指出:企业和市场是资源配置的两种机制,市场经济中企业的原因在于有些交易在企业内部进行比通过市场所花费的成本要低,企业最显著的特征就是用企业内部的组织协调取代市场上价格机制对生产要素的调节,即对价格机制的替代。(2)长期合约。威廉姆森等制度经济学家发展了科斯企业理论,认为企业与市场之间并非存在着绝对的界限,即非此即彼,在它们之间存在着一种长期合约,即供应链联盟,同样也是资源配置的一种方式。随着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出现,企业的目的从原来股东价值最大化,转变为实现利益相关者价值最大化。(3)简单的匿名市场合约。简单的匿名市场合约,是市场经济中最基本的资源配置方式,其理论依据是市场经济是竞争性经济,市场通过价值规律与供求规律,将有限的资源调配给效率高的企业,实现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在整个资源配置过程中,竞争发挥着重要作用。
2.资源配置方式选择的依据。保罗・L・乔斯克(1987)指出,设计和选择资源配置的治理结构必须理解和区分特定买方和卖方关系的经济重点,和关系专用投资、未来需求和成本实现的不确定性以及因签订与监督执行涵盖所有或有索取权合约的成本所导致的合约不完全性。当投资更加专用于买方和卖方关系时,交易成本最小化的制度选择将从简单的匿名(现货)市场合约(古典合同法)转移到较为复杂的包含保护条款的长期合约安排(新古典合同法),最终变为内部组织。
二、三种资源配置方式适用的范围
1.企业(纵向一体化)的适用范围。威廉姆森提出了描述交易性质的三个维度:第一个也是最重要的一个维度是交易所涉及的资产专用性;第二个维度是交易所涉及的不确定性;第三个维度是交易发生的频率。一种治理结构的确立和运转是有成本的,这些成本在多大程度上能被所带来的收益抵消,取决于在这种治理结构中所发生的交易频率。多次发生的交易,较之于一次发生的交易,更容易使治理结构的成本抵消。并据此从节约交易成本的角度,解释并确定了各种经济组织(主要指企业和市场)的性质和存在理由及其边界或作用范围。他认为企业纵向一体化是连续生产过程之间不完全合约所导致,当交易中包含一种关系的专用性投资,合约不可能完全时,则事先的竞争将被事后的垄断或买方独家垄断所取代,从而导致将专用性资产的准租金攫为已有的机会主义。由于存在这种机会主义,在一定意义上使合约双方相关的专用性投资不能达到最优,并使合约的谈判和执行变得更加困难,因而增加了市场交易成本。当关系的专用性资产重要时,用企业纵向一体化代替传统市场去处理纵向关系的交易时,由于机会主义受到权威(企业家)的监督,使相应的市场交易成本大大降低。
2.长期合约(供应链联盟)的适用范围。威廉姆森主要从节约交易成本的角度,解释和确定了市场和企业的性质和存在的理由及其边界或作用范围。随着经济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经济学家认为,企业与市场之间并非存在绝对明显的界限,在企业与市场之间还存在着一种网络组织(在此姑且称之为供应链联盟)。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在经济全球化、信息化和科技创新大潮的推动下,社会分工在深度和广度上发生了巨大变化,国内贸易和国际贸易迅速增长,国际直接投资活动日益活跃,企业间竞争加剧,企业间合作也日益频繁。如作为当今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的主途径――技术创新,也呈现出技术过程各环节并行化,创新资源集成化,行为主体协同化和技术、组织制度与组织文化创造性整合等趋势。在此背景下,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了“横向一体化”的发展模式,即企业保留和发展企业核心业务,将非核心业务通过外包等方式进行剥离,从而形成横向上的企业竞争优势,需要建立一条以共同利益为目标,从供应商到制造商再到分销商的涵盖所有产业链环节企业的供应链联盟。不难看出,供应链联盟作为介入市场和企业之间的一种资源配置方式,主要适用于关系的资产专用性程度不十分重要,而且交易十分频繁的交易。
3.简单的匿名市场合约的适用范围。简单的匿名市场合约适用的范围就是上述两种方式适用范围之外的领域,即关系的资产专用性程度较低,或交易频率较低的交易。
三、招投标的性质及适用范围
招投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集经济、技术、贸易、金融、信息和法律为一体的、有组织的规范化交易方式,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是竞争机制的一种手段。招投标包括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和中标等五个过程,其目的是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的基础上,通过供应商间的平等竞争和采取系统的、综合评价标准,消除和减少在采购中“不道德行为”和“内部人控制”等现象,净化市场环境,从而达到降低采购成本的目的。从根本上讲,招投标是简单的匿名市场合约的一种常见形式,是站在买方角度,意欲通过供应商之间的竞争,从而达到购买方在与供应商博弈中取胜,降低购买成本的目的。在一定程度上讲,招投标机制是以零和博弈为依据,与利益相关者理论所提倡的“合作共赢”相背离,而且交易的不确定性较高,合约的不完全性程度较高,执行和监督成本较高,产生机会主义可能性较大。如果对于交易频率频繁的交易,采用招投标方式,虽然可以降低企业采购成本,但从整个社会角度看,整个交易成本可能增高,不利于实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因此,招投标方式仅适用于交易频率低的交易,如工程建设及其工程物资采购等。
四、结论
从上述分析中可以看出,当交易关系的资产专用性重要,交易频率较为频繁时,采用企业(纵向一体化)方式可以消除或减少机会主义发生,从而大大降低交易成本:当交易关系的资产专用性较重要,而且交易频率频繁时,采用网络组织(供应链联盟)形式,通过信息共享和知识转移,可大大促进共同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实现利益相关者价值最大化。随着IT技术迅速发展和互联网进入企业和千家万户,信息量呈几何级数倍增,真正实现了“足不出户便知天下”:电子商务迅猛发展,也使交易手段和方式发生了根本的改变,企业直接从供应商网站购买已经成为趋势,B2B交易不仅在于降低了交易成本,而且改变了传统的交易流程,缩短了交易时间,企业内部价值链扩展到连接企业的供应商和客户网络。企业通过供应商、分销商的信息共享,实现实时主动的生产计划,大大缩短了从接受订单、原材料采购到发货的周期,减少中间环节,达到企业的零库存,降低生产消耗。网络组织(供应链联盟)在资源配置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其适应范围呈扩大趋势。招投标交易方式作为市场机制的一部分,与企业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目标,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背离,随着信息化技术发展,其在企业中的适用范围呈缩小趋势。但我们必须看到,在交易频率较低的领域,如企业工程建设及其工程物资领域,应其标的价值较高,以及信息化所带来的搜寻成本降低等因素,使用招投标方式,可以大大降低企业采购成本。
参考文献
[1]易小佳.廖进中.我国汽车产业市场集中度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J].科技与产业,2007(3)
[2]苏东水.产业经济学(第二版)[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12)
[3]崔晓璇.林 海.国内企业建立供应链联盟研究[J].价值工程,2007(12)
[4][美]奥利弗・E・威廉姆森,西德尼・G・温特,企业的性质,起源、演变和发展(中译本)[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