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对工程安全的组织和管理
(1)明确安全责任目标;
(2)成立以总监为核心的安全组织机构,设置专职安全人员;
(3)坚持定期组织监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活动。
2、完善安全制度和措施:施工单位在单位工程和重要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应向监理工程师上报具有针对性安全措施的施工专项方案。在工程实施中督促施工单位认真执行三项措施:施工组织措施,施工安全措施,施工技术措施。
3、必要时参与分阶段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专项方案、重大作业项目作业指导书的会审。对安全文明、环境保护措施的正确性、必要性、完整性、有效性做出评估。
4、检查施工单位安全资质证书、大型起重机械安装验收报告及特殊工种人员(起重、焊接、电工、架子工等)合格证书,监督持证上岗。
5、督促施工单位坚持对全员进行安全培训,督促做好外用工的安全监督管理,执行新进人员和换岗人员的三级教育;坚持开工前的全员“安规”学习考试,不合格者不允许上岗。
6、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网络的设置及其运行有效性;安全规章制度完备性和执行严肃性;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7、审查施工《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建立和实施情况,督促做好危险作业的预测预控。
8、复核施工单位安全资质,根据实际情况向工程管理承包商提出处理建议。
9、审查施工单位定期进行消防设施和工器具(机械、电气)检验制执行情况,确保消防设施和工器具安全性能良好。
10、督促施工单位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合格消防器材,定期组织消防演习。
11、根据作业危险等级分别实施旁站、见证、停工待检的安全监理。
12、参与春冬季、节假日、台风季节定期和不定期的临时性安全大检查,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巡视,督促纠正不合格项。
13、督促施工单位按附表《安全周检/月检记录》做好自查自纠。实施安全平行检查,对不合格项责令纠正,并进行整改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