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温暖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内建质〔2024〕79号

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全面贯彻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七次全委会议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关于温暖工程工作部署,切实解决城镇供热温暖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方面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推动温暖工程质量安全工作

    温暖工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时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部署,是完成“五大任务”、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抓手,加之我区供暖期即将结束,温暖工程项目进入集中开复工时期,面临各类施工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各盟市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温暖工程实施方案》,充分认识做好温暖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目标、统筹谋划,周密部署、高效推动,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职责,加快节奏、加大力度,增强责任感和主动性,切实做到“停暖之日就是温暖工程开工之时”,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规范各方行为,全面落实温暖工程质量安全责任

    各盟市要抓好温暖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责任落实,督促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五方责任主体强化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

    (一)压实建设单位责任。督促建设单位落实质量安全首要责任、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切实加强温暖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保证合理的工期和造价,不得降低工程质量安全标准,不得随意压缩合同约定工期,不得违法违规发包工程。

    (二)压实勘察单位责任。督促勘察单位加强勘察现场作业质量安全,作业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和场地情况,采取措施保证各类人员、场地内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及各类管线设施的质量安全。同时,组织相关勘察人员及时解决工程设计和施工中与勘察工作有关的问题。

    (三)压实设计单位责任。督促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施工质量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并开展设计回访,实地了解施工现场质量安全问题隐患,从专业角度提出整改意见。对于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和特殊结构的,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四)压实施工单位责任。督促施工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确保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制定科学详细的施工方案,明确施工组织、技术措施、教育培训等内容,全面辨识评估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天气状况等质量安全风险,落实管控措施;做好作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等工作,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五)压实监理单位责任。督促监理单位落实施工现场监督管理责任,确保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岗履职。结合温暖工程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采取平行检验、旁站、巡视等方式,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监理工作。对发现质量安全问题隐患,督促施工单位立行立改、闭环整改,对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及时向属地住建主管部门报告。

三、突出管控重点,狠抓温暖工程质量安全措施落实

    各盟市要结合《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按照我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区房屋市政工程开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内建质〔2024〕55号)要求,立即组织开展温暖工程开复工检查,并将温暖工程作为日常监管重点检查范围,全力抓好温暖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各类隐患排查整治。

    (一)工程质量排查整治要点

    1.要严格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对穿越既有设施或建筑物的,施工方案要取得相关产权或管理单位的同意;对受施工影响范围内的建筑物,要对建筑物的状态进行第三方监控量测。

    2.要把好原材料进场关,各种材料、构配件等要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的规定及设计要求,进场前要按标准规范要求进行复验,不得选用廉价低质的工程材料。委托的检测项目、必检参数、代表批量等要满足相关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不得违规减少。

    3.要把控各施工节点质量关,提前识别并明确工程重要工序,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要及时签署隐蔽验收记录,并留存影像资料,影像资料必须如实反映隐蔽部位、内容、验收人员等内容。对分项工程,要按规范要求组织验收,并签署验收记录。

    (二)施工安全排查整治要点

    1.要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及公示牌,夜间施工要设置警示灯。作业区域要封闭管理,人员要正确佩戴安全帽和规范使用安全带等防护用品,禁止非作业人员进入施工区域。作业前要对现场明、暗铺设的各类管线设施,采用明显记号进行标识,对因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人行通道、地下管线等,要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2.要按规定要求编制沟槽专项施工方案,落实审核、批准程序,并严格按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根据土质、地下水位、开挖深度等情况采取放坡、支护等措施;开挖后的沟槽要按规定进行验收;严格控制沟槽周边堆载;雨季施工时,要设置排水沟槽和集水井,备好抽水设备,严防雨水泡槽。

    3.临边洞口要设置防护栏、防护门、脚手板、水平网等安全防护措施,严防私自拆除、损坏、挪动、松动等情况。临时用电要按规定要求设置TN-S接零保护系统,手持电动工具要采取绝缘措施,禁止拆改电源线和插头,使用专用流动开关箱,不得使用插板代替开关箱。

    4.易燃易爆物品和压缩气体瓶要设专用仓库,分类隔离存放,设置消防器材并落实责任人,同时确保消防通道、施工现场道路、建筑物通道畅通。所有动火作业必须经过审批,办理动火证,明确作业时间、地点、人员和具体措施;动火前要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移除可燃物品,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动火作业人员要熟悉动火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程序;动火作业期间,应有专人负责现场监护;动火区域应通风良好,防止有害气体或烟雾积聚。

    5.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工程项目,要根据有限空间作业特点和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有限空间进行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出口周边显著位置要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或安全告知牌,作业前应采取有效的通风措施,并对有限空间进行气体检测和环境评估,确保空间内无有害气体和危险因素。要根据有限空间作业环境和作业内容,制定科学、合理、有效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配备气体检测设备、呼吸防护用品、个体防护用品和通风设备、照明设备、通讯设备以及应急救援装备等。

    6.施工现场要采取有效扬尘治理措施,裸土及时覆盖,建筑垃圾、渣土及时清运,运输车辆进出工地要冲洗干净,防止对道路造成污染,确保施工现场达到“六个百分百”。

四、严格监管执法,确保温暖工程质量安全工作取得实效

    各盟市要坚持“三管三必须”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原则,运用“多通报、多督促、多暗访”等手段,动真碰硬严格监管执法。要对风险突出环节和最不放心的薄弱地区、部位进行再检查、再督导,并提高对存在问题隐患多、屡次不整改不落实、关键岗位人员多次不到岗的企业和项目执法检查力度和频次。要坚持边查边改、即查即改、跟踪问效,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措施,实施闭环整改。对屡查屡犯或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项目和人员,要公开曝光并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对工作推进不力、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不力的地区和单位要及时约谈、通报、曝光。对有问题却查不出来或查出问题后跟踪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对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的企业和人员要依法处罚。要严厉打击“未批先建”、围标串标、肢解发包、转包、违法分包、超资质承揽工程、无图施工、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给予处罚。同时,要加大对温暖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方面知识宣传力度,提升全员质量安全意识。并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及时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