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水利工程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

编制指南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编制应急预案的目的。

1.2 编制依据

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流域规划、水行政主管部门及防汛指挥机构要求、设计文件及度汛技术要求、工程建设合同及施工组织设计等。

〔本方案编制主要依据:1.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2.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防洪标准GB 50201、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 25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SL 30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导流设计规范SL 623及水利水电工程围堰设计规范SL 645等;3.流域综合规划、流域防洪规划以及城市防洪规划等综合、专项规划;流域防御洪水方案、流域洪水调度方案和流域超标准洪水防御预案等;4.水行政主管部门及防汛指挥机构对工程施工超标准洪水应急相关要求;5.其他文件:工程建设合同、批复的设计文件及变更文件、度汛方案、业主批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单位编制)等技术文件。〕

1.3 适用范围

本方案在施工期发生超出度汛方案洪水标准时启用,适用于施工超标准洪水引起的灾害事件的防御。

〔简述本工程挡水建筑物(围堰)的设计标准相应水位,发生超过度汛方案标准的洪水时对工程范围内和工程范围外产生的影响。〕

1.4 编制原则

应急预案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2.工程简介

2.1 工程概况

工程概况及汛前工程总体面貌要求。

(工程概况主要包括:流域基本情况、工程规模与等级划分、主要建设内容、工程总布置和主要保护对象等;汛前工程总面貌主要关注主汛前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应当达到的形象面貌,永久工程包括主体工程和库区移民等专项工程,临时工程主要包括施工区生活和生产营地、排水沟渠、供水和供电系统、道路运输系统等重要辅助工程。)

2.2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工程现场应急组织机构沿用工程度汛组织机构。

(项目法人和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组成的安全度汛组织机构,需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协调的也可将其列入;由相关单位人员组建“指挥办公室、抢险救援、技术支撑、对外联络、后勤保障”等工作小组,并明确各工作小组成员及负责人。明确本工程度汛责任清单;各单位应当承担的度汛职责、各工作小组度汛职责和主要负责人的岗位职责。)

2.3度汛方案

简述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施工度汛标准,施工度汛方案主要内容(引用)。

3.超标准洪水影响分析

3.1 洪水分析

根据历史上本流域或河流的雨水情与汛情特点、洪水特征、流域超标准洪水发生情况,结合流域或河流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等内容,分析施工期可能发生的施工超标准洪水情况。

(通过系统的水文资料分析本工程所在区域汛期发生不同频率洪水情况,提出本预案应对的施工超标准洪水范围。)

3.2 风险评估

在施工超标准洪水分析的基础上,对施工超标准洪水可能引起的基坑管涌、围堰坍塌、建筑物冲毁、堤(坝)溃破、库区(基坑)淹没、设备故障、冰凌洪水及次生灾害等安全风险评估。

3.3 监测预警

明确雨水情、风险识别等监测内容、监测方法、频次及监测信息管控,研判监测结果及时发出预警,明确预警的对象、内容及方式。

〔监测内容:水位、雨水情、工情和基坑管涌、堰体渗漏等险情。监测信息管控:包括指挥机构内部监测信息获取、传递、接收及分析预测等,以及向外报送信息内容、负责报送单位、报送时限等制度规定。预警对象:项目法人单位、参建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地方政府、属地防汛指挥机构、项目主管部门,情况紧急下,可视情向超常规调度洪水影响区、工程失事影响区预警。预警内容:包括预警信号,具体内容(雨水情、险情及影响分析),防御意见和建议等。预警方式:通过电话、传真及现场预警装备等形式预警,面向公众的预警发布需经有权限的地方防汛指挥机构同意。〕

4.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程序和权限

根据预报预警和监测水位等情况进行分析预判,启动应急响应的程序,明确启用程序的条件和权限。

4.2 应急抢险措施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应对基坑管涌、围堰坍塌、建筑物冲毁、堤(坝)溃破、库区(基坑)淹没、设备故障、冰凌洪水及次生灾害等风险的抢险措施,根据响应程序启动抢险措施。

4.3 应急支援

发生施工超标准洪水,导致工程失事,对周边地区或上下游产生较大影响,应当及时向地方政府、防汛指挥机构、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影响情况,提出请求支援内容。

(本节写出具体的影响内容和支援要求等。)

4.4 响应调整与终止

明确响应级别调整与终止的条件、程序及权限。

(根据洪情或灾情形势变化,按地方防汛指挥机构、水行政主管部门指令及时调整应急响应级别,适时发布应急终止。)

5.应急保障

5.1 现场应急保障

明确超标准洪水工程现场应具备的监测保障、人员保障、医疗保障、物资保障、器材装备保障、供水供电保障、场地保障、安全保障、通信保障、资金保障等工作安排。

(工作主要内容为超出正常度汛需要的应急保障。)

5.2 应急支援保障

有条件的地区应调查明确属地应急抢险机构等社会可支援的资源情况。

6.附件

(1)工程地理位置图、平面布置图、导流平面布置图及汛前工程面貌图;

(2)应急救援队伍行动路线图;疏散逃生线路图、涉险警戒范围图、汛期附近交通图;风险影响范围图;

(3)应急指挥机构、地方政府、地方防汛指挥机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急救援队伍人员表及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