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d稳定低于5。C时,砌体工程应采取冬期施工措施。
2、冬期施工所用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石灰膏、电石膏等应防止受冻,如遭冻结,应经融化后使用;
⑵、拌制砂浆用砂,不得含有冰块和大于10mm的冻结抉;
⑶、砌体用砖或其他块材不得遭水浸冻。
3、普通砖、多孔砖和空心砖在气温高于0。C条件下砌筑时,应浇水湿润。在气温低于、等于0。C条件下砌筑时,可不浇水,但必须增大砂浆稠度。
4、采用掺外加剂法时,砂浆使用温度不应低于+5。C;采用氯盐砂浆法时,砂浆使用温度不应低于+5。C;采用冻结法当室外空气温度为0—10。C时,砂浆使用最低温度不应低于10。C;
5、在冻结法施工的解冻期间,应经常对砌体进行观测和检查,如发现裂缝、不均匀下沉等情况,应立即采取加固措施。
6、当采用掺盐砂浆法施工时,宜将砂浆强度等级按常温施工的强度等级提高一级。
7、配筋砌体不得采用掺盐砂浆法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