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分析乡宁县水土流失的现状、危害、原因,结合近几年的实际经验,总结探讨相应的防治策略。 
[关键词]水土保持 法规 封育 综合治理 优惠政策 
  一、水土流失的现状 
  乡宁县位于晋西南黄土高原南部,地貌特征主要由黄土残垣区和土石山区组成,黄土残垣区主要分部在西部和西北部,侵蚀沟深坡陡,垣面破碎,流失严重。土石山区主要分部在南部和东部,地势险峻,石薄土厚,流失轻微。目前全县水土流失面积1473km2,占全县总面积的72.6%。 
  二、水土流失的危害 
  严重的水土流失严重制约了我县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主要表现在:1.水土流失对农业生产造成的危害。破坏土壤和土地资源,淤积、沙压农田,加剧土壤干早,使土地肥力丧失,土地退化,生产力下降。2、危害我县水利设施,工矿企业,交通设施,淤积江河、水库,威胁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3、危害生态环境。水土的流失,使土壤层次变薄、肥力降低、含水量减少等,失去生长植物和保蓄水分的能力,从而引响调节气候、水分循环的功能,加速生态环境的恶化。生态环境的恶化反过来以引起更进一步的水土流失,从而形成一种恶化循环的局面,加局风沙、早、涝灾害。 
  三、造成水土流失的原因 
  我县水土流失影响因素主要有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两个方面,自然因素是发生水土流失的前提条件,而人为因素对水土流失发生和发展起主导作用。 
  (一)自然因素(1)森林分布零乱,覆盖率低,水土流失防护差。(2)降雨不均:年降雨量大,雨量分布集中,是造成我县水土流失的主要动力,土壤侵蚀随着降雨量和地表径流增大而加大。(3)黄土覆盖,土粒疏松,粘度低,抗侵蚀能力差,加剧了流水对地表的冲蚀作用。 
  (二)人为因素(1)不合理的耕作导致水土流失。我县以农业生产为主,人们毁林开荒,陡坡、顺坡耕种,造成耕作层土壤流失,地力下降,作物产量低。(2)不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乱砍滥伐,大量破坏植被,削弱蓄水保土能力,造成地表裸露,表土层接受雨滴击溅和流失剥蚀,从而加剧水土流失。(3)我县煤炭资源丰富,长期不合理开发利用,加上随意排弃土石渣。采矿、修路、采石、取土等项目,不同程度的存在乱挖乱采,乱堆乱放现象,造成地表和森林植被的破坏,加剧了水土流失。 
  四、防治水土流失的对策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生态意识。 利用各种媒体,多层次、全方位地宣传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让广大群众了解水土保持法,使水土保持法家喻户晓,提高全社会水土保持意识,让厂矿企业将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纳入到监督管理范畴,解决好边开发边治理的问题,使广大干部、群众、开发建设单位进一步认识到防治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迫切性,为水土保持执法创造良好氛围。 
  2.加强地方法规建设,引导规范企业行为。依据我县实际制定相应的法规,一方面引导企事业单位投投资水保生态建设。近年来,在我县组织开展的“一矿一业一事”活动中,长咀湾煤矿结合开发翅果油产品,投资150余万元在兢山栽植翅果20hm2建立了原料基地。县营申南凹煤矿投资300余万元,治理荒山I km2建立了饲草基地。东团煤矿投资近百万元购买治理荒山3km2。煤矿企业投入治理已成为全县水保生态建设的一支新的生力军。另一方面规范企业行为。要求全县所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煤炭和其他矿产生产、加工企业等,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必须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必须按照“三同时”制度,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内容,对造成的水土流失必须全面及时地予以治理。 通过立法,可以使得执法人员有法可依,对于有破坏行为的企业和个人,可以进行一下处罚措施,使得企业群众遵守法律,强制性的约束那些破坏水土保持建设的行为。 
  3.封育禁牧植树造林,促进植被自然修复。天然草地或弃耕地封育后植被覆盖度与生产力提高,物种多样性提升,土壤有机质含量增加,对水分的调整能力增强,从而使整个植被和土壤结构与功能好转。应大力推广沼气灶、节柴灶,积极实施“以电代柴”,促进封禁管护。在发动群众坚持不懈开展植树造林的同时,又要注重依靠大自然力量,改善生态环境。实践证明,仅仅依靠人的力量加快植被建设是比较困难的,加强封禁治理,依靠生态自我修复,是在短时间内治理水土流失和生态恢复的有效途径。通过采取综合措施,改善当地农业生产条件,提高生产力,实现小范围内高效开发利用,大面积封育保护的目标,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把恢复植被作为突破口,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带动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 同时植树造林,恢复森林生态体系,加大沟壑治理力度 充分利用荒山荒坡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对我县区域内荒山、荒沟、河滩地采用鱼鳞坑、水平阶等方式整地造林,提高林木成活率,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大力开展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对区域内坡陡,不适宜粮食种植的土地退下来,进行植被恢复,控制泥沙流失,达到石不下山,泥不出沟,确保安全。 
  4.实施项目整合,坚持统一规划综合治理。 
  水土流失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自然与社会问题。它涉及很多部门,林业、牧业、农业、水利等部门。如果项目分散,不统一协调综合治理,必然在治理质量和效果上会大打折扣。所以,应根据经济发展需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协调下,统一编制中长期治理规划。围绕大规划,有关部门再编制小规划,并向上级争取建设项目,争取到项目后政府统一配套资金,统一组织实施,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责仍、密切配合、共同防治水土流失。这样既解决了部门各自为战、项目单打一、治理水平低的问题,又有利于工程统一管理,便于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了工程综合效益。同时要坚持综合治理 ,以小流域为单元,山、水田、林、路统一规划,集中连片进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这是全国各地搞好水土保持工作所取得的共同成功经验。 
  5.落实优惠政策,调动群众投入的积极性。 
  在水土保持综合治理中,应注重落实优惠政策以调动社会各界群众投入的积极性:一是无偿提供技术支持。只要是投资户有要求,水利、林业等职能部门就会全力以赴,无偿为他们提供规划指导,帮助他们制定治理方案,提高综合治理的科技含量。二是实行资金支持。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政府对民办工程给予和政府立项工程同等标准的补助;三是给予政策优惠。只要是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没有明令禁止的,治理户均可以经营建设,政府和有关部门尽可能提供宽松的环境。。四是依法保护治理开发者的成果。各级政府和执法部门严格依法保护治理开发者的成果不受侵害,对发生侵权行为的依法追究其责任,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政府注重落实重点工程建设中受益乡村的资金配套,工程立项准备时,县上就组织有关部门、乡镇和村委领导共同研究协商,明确工程建设中地方配套资金分摊办案,乡、村做出群众投工投劳承诺和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诸如土地使用权调整及树木、苗木赔偿等具体问题承诺,这就为工程的顺利开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为水保生态工程的顺利开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