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电气工程强电设计范围为电力和照明系统、防雷接地系统。弱电包括消防报警系统,电视,电话,宽带网络系统。
2. 地下一层设有低压配电室及变电所,排烟风机,送风机,事故及疏散照明等消防负荷按二级负荷供电,其余为三级负荷,消防负荷为二路供电,末端自投。
3. 配电室设总计量,主要采用放射式供电方式。
4. 照明配电系统:照明线路采用BV-2.5导线穿SC管暗敷设(2~3根穿SC15,4~5根穿SC20),卫生间插座线路为BV-3×4导线穿SC20管暗敷,普通插座线路为BV3×4导线穿SC20管暗敷。低于2.4M的灯具需加PE线。。出口、走道设指示灯,疏散指示、应急照明蓄电池持续供电时间大于90分钟。会所大堂,休息室等照明仅作为装修临时照明,具体照明及插座见二次装饰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