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技术规定适用于南京南站综合枢纽快速环线工程-双龙街立交匝道钢结构桥梁的加工、制造和验收。除本文和设计图另有修正和补充外,均应按照《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执行。
1.2 本技术要求列出了加工报告中必须注意的基本问题和要求。对于钢结构加工中一般性的规程,虽未列出,但均必须严格遵守,不得降低要求。
1.3 本技术要求列出了主要规范和标准。当各规范和标准的内容有差异时,应取用质量要求高的规范和标准为依据。规范或标准以实行的最新版本为准。
1.4钢结构制作前,首先应了解结构所处总体位置的道路中心线和边线平面线型、纵断面线型以及与立柱、支座、桥面排水构造等的关系;了解与相邻结构的衔接形式;了解桥梁施工方案及交通组织要求等。
1.5 钢箱梁主体结构在正式加工前,应先制作相应的首件试制。在加工、组装、焊接、矫正、验收合格后,再正式投入大批量生产,以利及时积累数据发现与处理问题,使在以后批量生产中予以改进。各构件的相应首件的编号选取,将由业主、设计、加工、监理共同商定。制造加工单位必须先对到货供应的钢材和选定的焊接材料,进行完整、系统地试验,提前进行工艺评定试验。尤其应对工地现场焊接的各种环焊缝,进行工艺试验和评定,取得资料和参数,指导实施部件的加工与拼装。
1.6 钢结构梁在制作时的分段单体,应分别进行成型组装试装,经试装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安装。钢结构梁制作安装时应确保线型光顺,分段接口平滑过渡,以满足整桥线条流畅的美观要求。
1.7 钢结构在加工制造中,必须对关键性零件,构件的半成品和成品分阶段性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加工及检查记录以备跟踪和查考。
1.8 制造和检验所使用的量具、仪器、仪表等必须由二级以上计量机构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工厂与工地用尺必须统一发放,并互相校检,严禁出现系统交互误差,以保证制作安装的精度。
1.9 本工程钢结构加工制造,必须严格进行施工过程中的全面质量控制和管理,以确保质量,不留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