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挖基础施工
1)基坑根据设计及现场情况可采用垂直开挖、放坡开挖、支撑加固开挖等。基坑在旱地上,可直接开挖基坑;基坑有水淹没,地面水可通过围堰、排水等处理后,再开挖基坑。基坑开挖以前应作好以下工作。
(1)根据提供设计文件,测定基坑中心线、方向和高程,并在基坑旁设定开挖控制桩。
(2)根据设计文件提供的地质、水文资料以及环保要求等,结合现场情况,确定基坑开挖方案,对开挖坡度、支护方案、开挖范围、弃土位置和防、排水措施等在方案中作出具体安排。
2)在天然土层上挖基,如深度在5m以内,施工期较短,基坑底处于地下水位以上,土的湿度接近最佳含水量、土层构造均匀时,则基坑坑壁坡度可参照表2.1选定。基坑深度大于5m或有其他不利条件时,应将坑壁坡度适当放缓,或加作平台。如土的湿度过大,能引起坑壁坍塌时,坑壁坡度应采用该湿度下土的天然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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