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地面的混凝土垫层的施工操作。
2  施工准备
2.1  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 混凝土:采用预拌混凝土。
2.1.2 手推车或翻斗车、尖铁锹、平铁锹、平板振捣器、刮杠、木抹子等。
2.2  作业条件:
2.2.1  主体结构工程质量已办完验收手续,墙四周已弹好+50cm水平标高线。
2.2.2  穿过室内的暖气沟及沟内暖气管已做完,排水管道作完并办完验收手续,室内回填土已进行分项质量检验评定。
3  操作工艺
3.1  工艺流程:
找标高、弹水平控制线  铺设混凝  振捣  找平  养护
 3.2 找标高弹水平控制线:为了控制垫层的平整度,根据墙上的+50cm水平标高线,往下量测出垫层标高,弹在四周墙上。
 3.3 混凝土的铺设应从一端开始,由内向外铺设。混凝土应连续浇筑,间歇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如间歇时间过长应分块浇筑。
 大面积地面垫层应分区段进行浇筑。分区段应结合变形缝位置、不同材料的地面面层的连接处和设备基础位置等进行划分。
 3.4振捣:用铁锹铺混凝土,厚度略高于垫层标高,随即用平板振捣器振捣。做到不漏振,确保混凝土密实。
 3.5  找平:混凝土振捣密实后,以墙上水平标高线及找平堆为准检查平整度,高的铲掉,凹处补平。用水平木刮杠刮平,表面再用木抹子搓平。有坡度要求的地面,应按设计要求的坡度做。
 3.6  养护:已浇筑完的混土垫层,应在12h左右覆盖和浇水,一般养护不得少于7d。
 4  质量标准
 4.1  保证项目
 4.1.1  混凝土所用的水泥、水、骨料、外加剂等必须符合施工规范和有关的规定。
 4.1.2  混凝土的配合比、原材料计量、搅拌、养护和施工缝处理等必须符合施工规范的规定。
 4.1.3  评定混凝土强度的试块,必须按《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的规定取样、制作、养护和试验,其强度必须符合施工规范的规定。
 4.2  允许偏差项目
5  成品保护
5.1  在已浇筑的垫层混凝土强度达到12MPa以后,才可允许人员在其上走动和进行其它工序。
5.2  混凝土垫层浇筑完满足养护时间后,可继续进行面层施工,如继续施工时,应对垫层加以覆盖保护,并避免在垫层上搅拌砂浆。存放油漆桶等物以免污染垫层,影响面层与垫层的粘结力,而造成面层空鼓。
6  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6.1  混凝土不密实:主要由于漏振和振捣不密实,或配合比不准及操作不当而造成。基底末洒水太干燥和垫层过薄,也会造成不密实。
6.2  表面不平、标高不准:操作时未认真找平。铺混凝土时必须根据所拉水平线掌握混凝土的铺设厚度,振捣后再次拉水平线检查平整度,去高填平后,用木刮杠刮平。
6.3  不规则裂缝:垫层面积过大、未分段分仓进行浇筑、首层暖沟盖板上未浇混凝土、首层地面回填土不均匀下沉等因素,都能导致裂缝产生。
7  质量记录
本工艺标准应具备以下质量记录:
7.1  预拌混凝土出场合格证。
7.2  地面水泥混凝土垫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