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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矿集团南屯铝厂钢结构制安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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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1-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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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料分类: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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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矿集团南屯铝厂钢结构制安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 材料要求:所采用的钢材、焊接材料必须附有质量证明书,各项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钢材代用须与设计单位研究确定,施工单位不得随意更改或代用。 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钢材,应进行抽样复验:1、国外进口钢材;2、钢材混批;3、板厚等于或大于40mm,且设计有Z向性能要求的厚板;4、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大跨度钢结构中主要受力构件所采用的钢材;5、设计有复验要求的钢材;6、对质量有疑义的钢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