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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用火用电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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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3-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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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料分类:工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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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用火用电制度
用火用电制度
1、坚持现场用火审批制度,电气焊工作要有灭火器材,操作岗位上禁止吸烟,对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要按规定执行,指定专人、设库存放分类管理。
2、供用电设施投入运行前,用电单位应建立、健全用电管理机构,组织好运行、维护专业班组,明确管理机构与专业班组的职责。
3、用电单位应建立、健全供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操作规定:运行及维护人员必须学习这些操作规定,熟悉本单位的供用电系统。
4、用电单位必须建立用电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用电安全负责人。
5、用电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6、用电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现场需要用电时,必须提前提出申请,经用电管理部门批准,通知维护班组进行接引;
2)接引电源工作,必须由维护电工进行,并应设专人进行监护;
3)施工用电用毕后,应由施工现场用电负责人通知维护班组,进行拆除;
4)严禁非电工拆装电气设备,严禁乱拉乱接电源;
5)配电室和现场的开关箱、开关柜应加锁;
6)电气设备明显部位应设“严禁靠近,以防触电”的标志;
7)接地装置应定期检查;
8)施工现场大型用电设备、大型机具等,应有专人进行维护和管理。